为改善和提高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质量。根据省州有关政策文件精神,砚山县委老干部局认真调查,核实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名单,并会同组织、财政部门做好资金测算、报批和核拨工作。
目前,全县符合政策的20名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的生活补助已经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61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,并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,且全部补发兑现到位。(砚山县委老干部局供稿)